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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买房那些事儿·系列11:房屋继承】
一、继承房产要缴税吗?
继承房产有三大类,一是法定继承,二是遗嘱继承,三是遗赠。
Ⅰ.继承房产如何缴税?
对于前两者是不征收契税的,但对于遗赠,则需要缴纳契税以及印花税。
1.继承人继承房屋不能视为销售,无需缴纳税费,仅需缴纳转移登记费(住宅 80 元/户,非住宅 550 元/户)和印花税(印花税千分之一,江北区、渝北区、大渡口区、两江新区、渝中区、巴南区无需缴纳印花税)。
2.遗赠以及遗赠抚养协议需要缴税如下:
①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、房屋权属,属于赠与行为,应征收契税,税率为3%
②继承方应当按照“产权转移数据”交纳0.05%的印花税
Ⅱ.继承的房产如何出售?
1.首先必须办理继承公证
2.继承公证书原件、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、原不动产权证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继承换证
3.继承以变更前契税发票填发日期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(日期以孰先为准)
二、独生子女一定能全额继承房产吗?
“如果父母过世了,财产和房子肯定归我呀!”在日常生活中,抱有这样想法的独生子女一定不在少数。不过,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并不一定能继承全部房产。
依据《继承法》,法定继承顺序如下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丧偶儿媳对公、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、岳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法定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因此,仅凭独生子女证,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继承人。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,房管、银行、保险、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,无法确认该独生子女就是继承人,相关机构当然不能配合继承人查明遗产和办理遗产继承手续。